【创业板退市规则】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分行因非法借入营运资金转作非法用途被罚款 admin001 中新网8月20日电中国银监会网站今天发布的《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》(银监处罚决定[2019]1号)显示,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被非法转移。根据“商业银行信贷” 中新网8月20日电中国银监会网站今天发布的《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》(银监处罚决定[2019]1号)显示,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被非法转移。根据《商业银行授信作业尽职指引》第41条、《[创业板退市规则]流动资金借款办理暂行办法》第9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办理法》第46条,开封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。 《商业银行授信作业尽职指引》规则第41条:商业银行实施授信后,应继续监控所有可能影响还款的因素,并形成书面监控报表。关键点监控以下内容: (【创业板退市规则】一)客户是否按照合同使用授信,是否诚实、全面履行合同; (二)授信项目是否正常进行; (3)客户的法律地位是否发生变化; (4)客户财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; (五)信用额度的还款情况; (6)抵押品的可用性、质量和价值。 《流动资金借款办理暂行办法》规则第9条:借款人应与借款人就贷款用途达成明确合法的协议。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、股权等出资,也不得用于国家停止生产经营的范围和用途。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转让,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检查和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办理法》规则第四十六条: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。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 (一)无任职资格检查聘用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; (二)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督或者现场检查的; (三)提供虚假陈述、报表和其他可能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、资料的; (四)未按照规定发布信息的; (五)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 (六)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。 以下是行政处罚的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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